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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佛山市市、区两级设立公交公安机构的建议

文章出处:广东邦明律师事务所 人气:发表时间:2011/1/18

关于在佛山市市、区两级设立公交公安机构的建议

 

建议人:民建佛山市直二支部主任、广东邦明律师事务所主任:陈小成

 

一段时间以来,全国各地频繁发生公交车事故,特别是成都市九路公交车“6.5”燃烧事故,造成27死74伤的严重后果。27条生命的逝去,再一次引发了人们对公交积弊的议论。铁路、水路和航空客运均有专门的公安人员随行,只有道路客运没有一支专门的负责车上旅客安全的公交保护队伍。广东志成达律师事务所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建议在我市市、区两级设立公交公安机构,维护旅客乘车安全。

一、设立公交公安机构的重要作用。
  公交车是我市市民出行首选的交通工具,给市民出行带来了极大方便。但是,由于我市是珠江三角洲的中心地带,流动人口多,带来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特别是公交车的公共秩序受到严重威胁。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建议在市、区两级设立公交公安机构。公交公安机构的警察在公交车上执勤,能够起到以下作用:首先,可以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维护乘客的财产安全和人身安全。当在公交车发生盗窃、诈骗和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时,执勤警察就可以及时采取措施,快速制止违法犯罪行为,也对犯罪分子起到一种威慑作用。其次就是减少事故的发生。当怀疑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腐蚀性等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物品上车时,警察就可以依其职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处置危险物品,排除事故隐患,保障生命财产的安全。再次就是当汽车出现突发事故时,公交车上的警察可以及时采取正确措施,快速疏散乘客,最大限度地保障乘客的利益。如果没有专业人员的现场指挥,发生突发事故时,乘客就会无秩序地采取行动,导致情况更加恶劣,造成更为严重的事故后果。再有就是监督公交车司机的驾车行为。目前,有些公交车司机有严重违章、违规现象(不遵守交通秩序,引发交通堵塞和交通事故)。对这些行为,公交车上的执勤警察可将其制成书面意见,反馈给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违章、违规的司机进行处罚。最后就是当公交车上的乘客超过核定人数时,要求司机拒载乘客,并劝阻超载的乘客下车,将事故防患于未然。公交公安机构的设立方式。

二、公交公安机构的设立方式。
  市公安局设公安分局,统管全市的公交公安工作,区公安分局设立公交派出所,重点线路设立公安公交中队。

三、公交车上执勤警察的着装与装备。
  第一种方式,执勤警察着公安机关统一的服装,配备统一装备,在上下班高峰时段、节假日期间以及重点线路的公交车上执勤。
第二种方式,执勤警察着便装,配备必要的装备,在上下班高峰时段、节假日期间以及重点线路的公交车上进行巡查。
第三种方式,在流动人口多、比较复杂的公交车站设专职警察执勤。
  四、公交警察的权力与责任

  (一)公交警察的权力:发生在公交车上的违法犯罪行为,执勤警察可以采取强制措施予以制止;对涉嫌犯罪的行为,在现场可以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然后移送有权处理的公安机关处理;对怀疑携带有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腐蚀性等严重危及乘客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物品的乘客的旅行箱、旅行包进行检查,如发现有危及公共安全的物品,责令乘客立即处理,拒绝处理的,警察可以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强制处理;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对乘客的人身进行搜查;对严重威胁乘客人身安全的行为,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使用警械;在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公交警察可以采取一切必要措施
  (二)公交警察的责任:公交警察应严格按照要求履行自己的职责,当发生严重危及乘客利益或公共交通安全事故时,必须立即采取正确措施,防止事故造成严重后果。如因采取措施不及时以及采取措施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追究当班执勤警察的责任。公交派出所应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执勤警察的培训,增强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另外,公交派出所也应适当对市民进行培训,增强警民互动与配合。
   我们的政府对民生都表示很重视,公交安全就是一个关系千家万户切身利益的重大民生工程。应该借现在政府加大投资的契机,加大对公交的投入,并且高度注重公交的安全。我个人认为设立公交警察是保障公交安全的方法之一。因此,特提出以上建议,请有关部门对此意见予以重视。

 

二OO九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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