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主任的文章在《广东律师30年 <律师文摘>特刊》一书上公开发表
文章出处:广东邦明律师事务所 人气:发表时间:2011/1/18 12:36:01
本所主任陈小成律师撰写的《律师是不拿政府工资的义务警察》一文
在群众出版社出版的图书《广东律师30年 <律师文摘>特刊》上公开发表
为纪念广东律师协会成立30年,记录广东律师30年一路走来的风风雨雨,《律师文摘》编辑组编写了《广东律师30年 <律师文摘>特刊》一书。我所主任陈小成撰写的《律师是不拿政府工资的义务警察》一文非常荣幸地被入选发表。
陈主任撰写该文,主要源于他亲自办理的一件刑事案件。该文指出,律师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常常充当警察的角色,因为律师通过担任被告辩护人或原告代理人,利用其渊博的法律知识、丰富的社会阅历和灵活的处事技巧,化解双方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从这个角度上来说,律师其实是不拿政府工资的义务警察。律师在推进民主法治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在近20年的执业生涯中,陈主任秉承“正道直行”的执业理念,运用丰富的法律知识和精湛的执业技能为社会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陈主任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充分运用律师的法律专业优势,积极建言献策、参政议政,致力于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凭借渊博的法律知识、丰富的社会阅历和灵活的处事技巧,参与社会矛盾的化解,充分发挥律师在和谐社会构建中的积极作用。
二O一O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