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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降低离婚率的几点建议

文章出处:广东邦明律师事务所 人气:发表时间:2012/12/13

 

关于降低离婚率的几点建议

 

 

作者:佛山市人民政府特约监察员 陈小成

 

婚姻,是两性的结合,是家庭的前提,而家庭是社会的有机组成部分,婚姻家庭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因此,维持家庭的稳定、幸福对于构建和谐社会有着重要意义。然而,目前我国的离婚率不断上升,根据民政部有关数据显示,2011年一季度全国有46.5万夫妻离婚,离婚率为14.6%,广东省有2.49万对夫妻离婚,离婚率为10.9%。广东省2009年和2010年的离婚率分别为:9.8%和10.4%,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

离婚率的不断上升,对社会各方面都造成了负面影响。首先,离婚不仅对夫妻双方有不良影响,更会对未成年子女的心理、行为模式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我国学者的研究也表明,单亲家庭的孩子各种心理状态都比正常家庭同龄儿童差,他们容易形成抑郁、憎恨、易怒、自卑、多疑、嫉妒、胆小、孤僻、情绪不稳定等不良心理特征。其次,离婚率的上升在一定程度上对社会犯罪率增加有所影响。一些人因家庭破裂,心理发生扭曲,导致行为失控,打架、赌博、酗酒、吸毒和充当第三者等不良行为甚至犯罪行为时有发生。最后,高离婚率也影响了公众对婚姻的信心,不利于社会两性的和谐相处。有鉴于此,为了维护社会稳定,降低离婚率,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第一、在婚姻登记部门设置离婚咨询和调解机构。

目前,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也就是说,只要双方自愿并对子女、财产问题作出适当处理,就可以登记离婚。如此简便的离婚手续,不利于婚姻的相对稳定。如果一对夫妻只是一时之气而离婚的话,是没有人为他们主持调解的。这样就很容易导致很多本来不必要离婚的夫妻因一时冲动而离婚,社会又多了一个破碎家庭,势必影响社会稳定。因此,建议在婚姻登记部门设置离婚咨询和调解机构。设置这样一个机构,首先可以为需要办理离婚登记的夫妻提供咨询,告诉他们在什么情况下不可以离婚,什么情况下可以,离婚需要履行的手续以及离婚需要妥善处理的问题等等。更重要的作用是,当有需要办理离婚登记的夫妻的时候,可以通过了解他们离婚的原因,判断他们是否真的必须离婚,并对他们作出劝导,对夫妻双方所发生的矛盾作出调解,使矛盾得以化解,并告知他们离婚可能带来的不良后果,帮助他们权衡离婚的利弊得失,让他们思考清楚是否非离婚不可。通过这样一个机构的工作,相信有许多冲动离婚的夫妻会因此而止住离婚的脚步,挽救即将破碎的家庭,维护社会的稳定。

第二、建立预约登记制度。

目前夫妻双方只需要到婚姻登记机构登记即可离婚,这对于一些确是冲动离婚而又不接受调解的夫妻来说的确不利,因此,建议建立一个预约登记制。这一个制度要求到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登记的夫妻,首先要进行预约登记两周后才能再到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之前的分居手续。这个制度的目的在于,使得一些没有经过冷静思考的离婚夫妻能够有一个冷静期,通过这个冷静期去思考双方是否真的需要离婚。如果真的需要离婚,就在两个星期的冷静期结束后2天内到婚姻登记机构办理分居手续。如果认为双方实在是没有离婚的必要,就不需要再到婚姻登记机构办理分居手续了,婚姻登记机构会在规定期限内取消他们的预约登记。建立这样一个预约登记制,有利于矛盾的夫妻双方能够冷静思考清楚是否有离婚的必要,从而挽救一些不是非离婚不可的家庭。

第三、建立离婚分居制度。

如果一对夫妻经过了调解以及预约登记制之后还是确定要离婚的,就要求这对夫妻签订一份《离婚分居协议》,在这份协议当中,应该对分居期间以及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子女的抚养问题分别作出规定,并规定分居期间双方的居住等问题,分居期为1-6个月,分居期满之后双方可以正式登记离婚,有关财产分配和子女抚养的规定也同时生效。分居期满之后也可以取消离婚分居协议,恢复正常婚姻。设立这样一个分居制度,有利于使出现矛盾的双方用一个较长的时间,再次冷静下来考虑仔细是否婚姻真的到了不能挽回的余地,1-6个月的时间,也足以检验出各方独自生活是否比共同居住更加幸福,这段时间还能使决定离婚的双方体验出离婚是否真的是最好的选择。

婚姻自由是我国社会发展的一大进步,但是,过于简单的离婚程序,使得我国近年出现了许多短期内结了离,离了悔或离了又复的现象,离婚率不断上升,人们的婚姻家庭观念开始扭曲,对婚姻家庭稳定越来越不重视,这对于社会的长远发展非常不利。因此,有必要对离婚作出一定程度的限制,强制规定一定时间的冷静期,让准备离婚的夫妻双方能够认真思考双方是不是非离不可,从而降低离婚率,维护社会最基本的单位——家庭的稳定,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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