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业务经理从2009年开始分次侵占公司货款累计达30万,公安局以涉嫌职务侵占罪关押在看守所,问职务侵占罪量刑?
文章出处:广东邦明律师事务所 人气:发表时间:2014/3/17 11:10:26
答:《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佛山认定数额巨大的标准在40万元。如果犯罪金额在300万元的话,大概在15年左右。
文章出处:广东邦明律师事务所 人气:发表时间:2014/3/17 11:10:26
答:《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佛山认定数额巨大的标准在40万元。如果犯罪金额在300万元的话,大概在15年左右。
全国咨询热线:
![]() |
电话:13702563367
邮箱:zcd@gdzcd.com.cn 广东邦明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2006 粤ICP备0602228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