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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分级是法治的倒退

文章出处:广东邦明律师事务所 人气:发表时间:2016/1/5 10:17:32

律师分级是法治的倒退

作者:陈小成  广东邦明律师事务所律师

最近,媒体不断传来我国有可能实行律师分级制度的消息,甚为担忧。笔者认为,律师分级是法治的倒退,不利于律师事业的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

一、律师分级没有必要。

律师和律师所是市场主体,他们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的满足完全来源于市场,市场就是他们最权威的评判者。再高级的律师,如果客户不买账,他也无法生存;再低级的律师,如果客户对他满意,他也可以生活得很好。

曾几何时,政府设立过四级律师制度,其中一级律师相当于正教授,但由于律师没有参评的积极性,这项制度已无疾而终。已经被实践证明无用的制度,为什么还要把它捡回来?这不是开历史的倒车吗?

至于法官、检察官有分级制度,那是因为他们手握权力,且由国家发给他们俸禄,为了划分权力的大小和确立俸禄的厚薄,只能实行等级制度。法官、检察官尽管与律师同属法律职业共同体,但评价体系完全不同,因而不能削足适履。

二、律师分级制造腐败。

面对曾经严重的腐败局面,党中央和中央纪委以刮骨疗伤和壮士断腕的勇气,以雷霆万钧之力,在全国各领域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反腐败斗争,现已取得阶段性胜利,但也付出了巨大代价。腐败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掌握了一些不必要的权力,在没有有效约束的情况下,掌权者必然利用权力寻租。简政放权正在继续,又有人要倒行逆施,将已经淘汰的权力再捡回来当宝贝,真是不可理喻。

三、律师分级无助管理。

据说,律师分级主要在刑事辩护领域进行,目的是加强对律师的管理。这种想法完全没有道理。律师是中国公民,他的任何行为受法律约束。律师的执业证由政府颁发,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对违法违纪的律师可以给予各种处罚和处分,这些手段足可以把律师管得服服帖帖,不敢胡作非为。

当然,律师作为先进生产力的代表之一,作为知识精英的一部分,他们信奉人民利益至上,国家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公平正义至上,科学真理至上。我们的管理者必须与他们有共同的价值理念,并遵循科学管理的原理,坚持以理服人,以情动人,服务为先。而不要高高在上,官气十足,更不要固守过时的敌对思维,斗争思维。律师是法治建设和党的领导的拥护者,是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协助者,绝不是异己分子。

四、律师分级应该停止。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的法治建设与其他各项建设一样,都在稳步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离我们越来越近。这种大好局面来之不易,应倍加珍惜。律师分级只会给这种大好局面添乱。因此,律师分级的设想应该胎死腹中,不能降生。相关人员应从这次事件中吸取教训,增强法治观念,约束手中权力,促进社会和谐。

一家之言,一孔之见,不当之处,敬请批评。

                                                  2015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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