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再次提交“关于制订佛山市律师代表大会选举办法的建议”给相关领导的一封信
文章出处:广东邦明律师事务所 人气:发表时间:2011/9/28
给相关领导的一封信
尊敬的领导:
我是邦明律师所的陈小成。早在2009年11月24日,我曾向领导提交过一份“关于制订佛山市律师代表大会选举办法的建议”。当时由于提交的时间太晚,尽管领导很重视,但无法被采纳。感谢赖局长的重视,安排夏科长和胡秘书长亲自到我所当面征求意见并作出解释。几位领导从善如流,有很强的民主执政意识,令我很受感动。
今年下半年又面临律师协会的换届选举,现重新将这份建议提交给各位领导,以免遗忘。
“民主执政,科学执政,依法执政”是中国共产党坚定不移的执政方针。只有坚持“三个执政”,才能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取得新的成功;只有坚持“三个执政”,才能完成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只有坚持“三个执政”,才能让共产党的政权无比坚强;只有坚持“三个执政”,才能让全体中国人民生活得越来越幸福,越来越有尊严。
律师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律师事业要想兴旺发达,必须贯彻“三个执政”的方针。律师协会虽名为社会团体,但实际承担着部分行政管理职能。把律师协会的各项工作建立在“三个执政”的基础上,是律师事业发展的根本保证。
“位卑未敢忘忧国”。我虽然只是一个普通公民和普通律师,但我愿意把我的力量贡献给自己的祖国,贡献给佛山的律师事业。如果我的建议能让民主、科学和法治的清新空气进一步激荡在佛山律师事业的上空,让佛山律师协会在“三个执政”的方针指引下走得更加稳健,我将感到莫大欣慰。
顺便提一下对此次评选优秀律师所和优秀律师的看法。从评委会的组成和评选结果来看,小部分律师所和律师几乎是自己评自己,自己选自己,违背了起码的程序正义原则,从而导致结果的个别不公正。一件好事办成这样,白璧微瑕,令人感到稍有遗憾。今后评选时若能做些改进,则更加完美。
书生意气,幼稚可笑。不当之处,敬请领导不吝赐教。
敬祝,
安康。
志成达律师所 陈小成
二O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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