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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收费的沙尾收费站必须尽快撤销

文章出处:广东邦明律师事务所 人气:发表时间:2013/10/14

    违法收费的沙尾收费站必须尽快撤销 

 

                                                  作者:佛山市人民政府特约监察员   陈小成

 

今年6月24日,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我省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该《通知》规定,7月1日零时起,全省撤销10个收费站,取消31个项目收费,减少收费公路里程651公里。此举显示了广东省对收费站进行专项清理的决心,有利于加强收费公路的管理,规范公路收费行为,促进了《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在我省的贯彻执行。然而,此次清理活动并不彻底,违反《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的收费站仍然存在,位于广佛交界处的沙尾收费站就是其中之一。

沙尾收费站设立于1990年,2003年3月经整合由南海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变为佛山市路桥建设有限公司,至今已有23年历史。《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一)政府还贷公路的收费期限,按照用收费偿还贷款、偿还有偿集资款的原则确定,最长不得超过15年。国家确定的中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年。”作为政府还贷公路,沙尾收费站的收费期限已明显超过规定,应当予以撤销。而且由于珠三角年票互通,沙尾收费站只收取九市之外的车辆通行费,作为其收费支撑的佛(山)平(洲)、白(鹤洞)陈(村)公路,白(鹤洞)陈(村)线五斗大桥项目,也于7月的清理活动中被取消。现在的沙尾收费站每月收费为36万元左右,而其包括员工工资在内的各项支出则为57.08万元左右,每月大约亏损21.08万元。为了维持收费站的正常运营,佛山市每月每人拨款0.55万元,该站已如此经营了9个月,严重增加了政府的财政负担。

尽管沙尾收费站曾为车辆分流、缓解交通压力作出了较大贡献,但这并不是解决交通拥堵问题的长久之策。加强交通设施建设,保持顺畅的交通本就是政府的责任,政府不应通过增加市民的出行成本来达到管制交通的目的,收费站在完成其还贷任务后就应予以撤销。同时,对于沙尾收费站入不敷出的状况,员工也存在较大意见。撤销该收费站,让员工尽早退休或另寻一份工作,不仅有利于安抚员工情绪,稳定社会秩序,还有利于合理分配社会资源,减少资金和人才的浪费。

因此,无论是从法规规定还是从现实需要出发,沙尾收费站都无继续存在的必要。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对这一问题予以重视,尽快将违法收费的沙尾收费站撤销。

二○一三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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