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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不明风险大 协商解决保权益(离婚纠纷)

文章出处:广东邦明律师事务所 人气:发表时间:2015/4/14 9:45:32

财产不明风险大   协商解决保权益

(离婚纠纷)

案情简介

王女士和张先生系夫妻,婚后育有一子张某某,男方婚后为多个公司的股东,夫妻二人名下有一处房产和多部车辆。因性格不合,感情破裂,双方决定离婚。两人对孩子的抚养达成一致,但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两人却发生了分歧。男方提出,如女方在五日内与其办理离婚手续,则分期支付女方约200万元。如女方不在指定日期内办理离婚手续,则女方可以起诉至法院对公司资产进行评估,公司现在处于负债状态,女方如起诉不仅不会分得财产,还有可能承担债务。后女方找到本所,委托律师陈小成、实习律师罗佳处理本案。

办案经过

陈律师首先向王女士了解双方决定离婚的原因,让她明确是否一定要离婚,二人之间的问题是否有转圜的余地。在王女士明确表示一定要离婚后,陈律师针对二人争议的焦点即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进行了解。由于王女士另有工作,因此公司一直由男方负责管理,男方名下究竟有几家公司,男方所占股份多少和公司运营状况如何等信息,女方知之甚少。

根据女方提供的信息,律师通过各种渠道查到了男方负责经营的分布在不同省份的多家公司。从查得的资料分析,有些公司虽由男方经营,但公司登记的股东却不是男方,且近两年男方还投入了大量资金运行一个新的商业项目。为了验证所查得资料的可靠性和准确性,陈律师约见了男方,一方面了解男方经营的公司情况,另一方面也了解男方对于离婚的看法和分配夫妻财产的方案。

经过与男方的谈话,陈律师基本确定了所查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基于男方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本案如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则存在以下困难:1、男女双方夫妻共同财产较多,女方如诉诸法院,将要支付较大数额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用、资产评估费和律师费。2、因男方在投资一个新的项目,公司目前对外负有债务。女方在较长时间内将处于有股权却无分红的境况,还有可能面临偿还债务的风险。3、女方对公司经营并不了解,如拥有公司股权,日后其股东的权益难以得到保障。4、公司分布在不同省市,法院判决后执行难度大。

陈律师将本案的困难告知了王女士,并基于与男方的谈话和自己的专业知识及经验,建议女方先通过协商解决此事,并提出了协商方案,如协商不成,再到法院起诉。女方在考虑了陈律师的建议后,采纳了陈律师的方案,表示将全力配合律师的工作。

在与委托人达成一致意见后,陈律师多次约见了男方,从情理和法理以及利害关系的角度对男方进行了劝说。陈律师特别指出,如女方将本案诉至法院,法院将会对公司财产进行保全和评估,男方投资新项目的资金将得不到保障,对公司的发展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的。在讲明利害关系后,陈律师先让男方提出了财产分配方案,在男方分配方案的基础上,提出了我方的财产分配要求。

处理结果

经过协商,双方最终达成协议,女方获得一辆轿车和660万元的补偿,男方则拥有公司的股权和其他财产的所有权。律师就双方达成的合意起草了《离婚协议书》。因补偿款为分期支付,为了保证协议得以执行,律师还要求男方的公司提供担保。签订协议后,二人办理了离婚手续,女方顺利拿到了第一笔款项。对律师的工作,王女士表示十分满意。

案件评析

本案的难点在于,女方不了解男方名下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产状况。如贸然进行诉讼,不仅时间较长、花费较多,女方还可能面临较大的经济风险。律师从案件的实际情况出发,建议女方通过协商解决,既可以最大限度维护女方的权益,也有利于化解男女双方的矛盾,让两人即使离婚后也能正常相处。这不仅有利于离婚协议的顺利执行,更有利于双方儿子张某某的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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