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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宽广的胸怀对待“独立候选人”

文章出处:广东邦明律师事务所 人气:发表时间:2016/11/9 15:34:22

以宽广的胸怀对待“独立候选人”

作者:陈小成  佛山邦明律师所主任

 

    选举法并没有“独立候选人”这个概念,她是对公民个人主动参选基层人大代表并得到十个以上选民推荐的人员的俗称。近年来,全国各地不时涌现出“独立候选人”。据说,最近北京就有近20个公民以“独立候选人”的身份参选人大代表。

    我国选举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任何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公民都可以经十个以上选民推荐,成为人大代表候选人。因此,“独立候选人”参选人大代表,在法律上是完全允许的。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角度,甚至应该得到鼓励。

    现实往往不尽如人意。无论是这次北京公民的参选,还是以往各地公民的参选,常常受到基层组织的阻挠,甚至打压。这种现象的发生,明显违背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任何现象的背后总是有原因的。阻挠“独立候选人”参选,应该是为了避免基层人大代表的选举失控,从而影响政权稳定。笔者认为,某些基层组织的做法完全是胸怀狭小、目光短浅的表现。没有用宽广的胸怀和长远的眼光看到“独立候选人”对政权稳定的好处。“独立候选人”参选,有以下好处:第一,有利于维护法治尊严。选举法是全国人大制订的法律,有着仅次于宪法的法律地位。选举法既然规定了选民可以联名推荐候选人,就应该让这项规定兑现,不能搞叶公好龙和画饼充饥。为了眼前一点小的政治利益,而牺牲法治的尊严,实在是得不偿失。第二,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众所周知,无论是基层人大代表,还是其他各级人大代表,选民在选举时都难得一见,更不要说平时的见面。人大代表的政治作用在基层社会治理中严重缺失,良好的政治资源被白白浪费,导致基层的许多矛盾无法通过人大代表这个途径得到解决,逼得民众只能用越级上访和群体性事件来寻求救济,甚至使用暴力等非法手段处理。从而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和谐,导致维稳成本居高不下。如果让“独立候选人”自由参选,有了这个鲶鱼效应,会在一定程度上激活人大代表这个巨大的政治资源,为化解各种基层社会矛盾起到良好作用。第三,有利于巩固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党的执政地位的巩固,根本在于顺民心、合民意。“独立候选人”之所以越来越多,甚至有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气势,原因在于改革开放推动了社会进步,民众的公民意识在逐渐觉醒。共产党本来就是支持人民当家做主的政党,现在人民愿意以这种方式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说明人民对共产党的领导是充满信心的。如果人民根本不相信在共产党领导下制订的选举法,不相信共产党的先进性和人民性,即使内心有参选的愿望,也不会付诸行动。因此,允许“独立候选人”自由参选,只会彰显共产党的伟大,只会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

    “独立候选人”自由参选人大代表不会导致基层人大代表选举的失控。其一、没有组织的个体公民的政治力量是无法与近九千万党员的执政党的政治力量相比拟的。党内尽管有腐败分子,有平庸之辈,但中华民族最优秀的分子也主要集中在党内。他们应该有信心和实力与“独立候选人”在法治的公平环境下竞争,接受选民的挑选。其二,全国人大要加大力度修改、补充和完善与选举相关的一系列法律,让人大代表的选举更加规范、严谨和科学,让人大代表的权利和义务高度统一,尽量减少投机分子和素质低下的人混入人大代表队伍。其三,如果有“独立候选人”当选为人大代表,只要他们确实履行好了代表的职责,确实是德才兼备的好公民,就可以主动把他们吸引到共产党的队伍中来,或推荐到民主党派中去。一旦纳入组织体系中,他们会更加发挥好自己的政治作用。

    笔者相信,以执政兴国、执政为民为己任的中国共产党人, 一定会以宽广的胸怀和长远的眼光,正确对待“独立候选人”这一新生事物,因势利导,顺应潮流,让这一新生事物成为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一股积极力量,让这一新生事物为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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