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乱收费须治理
文章出处:广东邦明律师事务所 人气:发表时间:2012/12/14
教育乱收费须治理
作者:佛山市人民政府特约监察员 陈小成
案由:
教育乱收费现象至今依然存在,甚至在佛山的部分区还愈演愈烈,各种捐款、补课费、赞助费、复习费、集资费等,巧立名目,无所不有。然而,管理部门采取突击行动多,常年管理少,罚款处理多,追究责任少;乱收费者不断变换名目,让人防不胜防;有些家长为了孩子不敢得罪学校,检举揭发少。
建议:
1、由佛山市政府成立专门清理教育乱收费的领导小组,教育局、物价局等部门应该核准一个收费标准。该标准具体方案应综合佛山市人均收入水平、消费水平、企业税收等重要指标并结合各区、镇的教育需求制定。
2、在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办学的同时,教育部应彻底纠正社会力量办学中存在的不规范行为。严格社会培训制度,重新审批已有的培训基地,对新注册的培训基地和培训班,要制订严格的管理办法。对教育款项,教育部门须坚持专款专收专用,将全市中小学收费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收取、统一核算,教育结算中心按照“收支两条线”规定统一管理。按规定用于补充学校公用经费的不足,杜绝用于教职工福利和扩大支出,严格执行学校财务管理制度,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学校收费资金,严禁出现乱发奖金、补贴、津贴、实物等现象。
3、教育局对教育收费和相关的违法处理情况要形成月报,每月披露;新闻媒体加强对教育乱收费监督的自主性;政府和信访部门要积极处理此类投诉,增加工作的透明度;教育主管部门加强对学校、老师的培训,加强职业道德观念教育。
4、充分发挥基层民众的监督力量。教育部门应保护检举人的合法权益,免去检举人对学校日后可能报复的后顾之忧。
二O一二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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