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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建设

 

本所作为一家法律服务机构,肩负着推动国家民主法治建设的历史使命,更加注重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本所的各种事务。办所之初,本所就建立了全套管理制度。这些制度包括业务、人事、后勤、行政等各个方面,共40余项。随着时间的推移,为了适应发展变化需要,对部分制度进行了补充、修改和完善。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否则,再好的制度也是一张废纸。本所非常注重制度的实施,严格用制度管人管事,使整个律师所在制度的轨道上运行,既降低了管理成本,又促进了律师所的科学发展。

现把本所的一项基本制度《邦明律师所律师人员行为规范》登载于后,供读者参考。窥一斑见全豹。通过阅读这项制度,可以感受到本所管理制度的严谨。

邦明律师所律师人员行为规范

第一章   

第一条为了促进本所的科学发展和提高本所律师人员的综合素质,特制订本行为规范。

第二条理解和认同本所治所理念,并努力付诸实践。(10分)

第三条爱岗敬业,矢志不移,把律师工作当作自己终生奋斗的事业。(10分)

第二章  工作岗位规范

第四条自觉服从律师所的统一管理和统一意志,自觉履行聘用合同,自觉遵守律师所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做任何损害律师所正当利益和妨害律师所发展的事情。自觉遵守国家法律,不做任何违反国家法律的事情。(3分)

第五条必须做到“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谋求任何不正当利益,严禁私自办案和私自收费。(3分)

第六条赞成所内实行专业化分工加团队合作的工作模式,并付诸行动,形成自己的专业优势,努力使自己成为某一专业领域内的专家并有所创新。(2分)

第七条牢固树立“客户是衣食父母”的观念,认真主动做好本职工作,尽量让客户满意,避免客户投诉。(3分)

第八条按工作实际需要经常主动联系客户,向客户报告工作进展,而不应让客户主动联系自己。凡是自己能做的事情不要让客户去做,对客户的任何合理要求应尽量满足,对客户意见和误会必须耐心做好解释工作。(2分)

第九条每天除23时至7时外,必须确保手机畅通,不方便接电话时应及时复机。如无正当理由,严禁客户联系不上律师人员的情况发生。(2分)

第十条严守客户秘密和本所的各种秘密,对因故意或者过失而泄密者依法依纪严肃处理。(2分)

第十一条每周填写好工作登记本,并按时交给总台,每件案子都要写好工作日志和对客户的问话笔录。除每周的书面工作汇报外,还必须及时把办案工作的重要进展和办案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向主任汇报。(2分)

第十二条办案过程中应按照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规则处理好各种人际关系,必须做到有理有利有节。(3分)

第十三条诉讼和仲裁案件开庭前,律师人员应熟悉案情,理清办案思路,收集和使用好证据,写好质证要点、询问提纲、代理词或者辩护词等,简单案件可仅写代理或者辩护要点,准确适用法律。(2分)

第十四条不允许无正当理由迟到或不出庭,同时必须注意诉讼时效、上诉期限、提交证据期限等程序方面的问题,不允许出错。(2分)

第十五条庭审过程中,应记好出庭笔录并聚精会神参与庭审,体现律师的专业素养和道德情操,全力维护好和实现好客户的正当利益,同时也应尊重对方当事人、国家司法人员和旁听者。维护当事人利益时要做到讲证据、讲事实、讲法律、讲道理、讲人情。(2分)

第十六条庭审后,除个别案子外,律师人员应及时向法院提交代理词和辩护词,密切关注案情的发展并及时跟进。(2分)

第十七条律师人员应按规范化要求制作各种法律文书,收集各种办案材料,应在结案后的一个月之内按照规范化要求将案卷材料归档,并认真总结每一件案子的成败得失。(2分)

第十八条工作岗位其它规范依照《广东省律师业务操作指引》、《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业务操作指引》以及本所的其它制度执行。(2分)

第三章  工作礼仪规范

第十九条上班时间所有律师人员都应衣冠整洁,服饰得体,面容干净,讲究卫生。(2分)

第二十条上班时间所有律师人员都应语言文雅,举止端正,精力集中,精神饱满。(2分)

第二十一条为客户提供服务时,应主动热情,面带微笑,礼仪周到,语言规范,以良好的言行维护律师所形象和律师形象。(2分)

第四章  日常学习规范

第二十二条自觉参加所内外会议和学习,并认真做好笔记,积极按主持者的要求发言。(2分)

第二十三条每天通过各种媒体了解国内外大事,了解时事政治。(2分)

第二十四条自觉学习毛泽东同志的“实践论”和“矛盾论”等哲学著作,学习胡锦涛同志的科学发展观,学习各种主要政治理论读物和政治文件。(2分)

第二十五条牢固树立“学习改变命运,知识创造财富”的理念。每天坚持业余时间自学不少于二个小时,每月阅读期刊不少于三本阅读图书不少于一本,每本不少于十五万字。阅读内容以工作需要为重点。精品文章尽量用普通话或白话朗读,以锻炼口才。(2分)

第二十六条通读《新华字典》、《汉语成语词典》和一本权威汉语语法书,努力掌握这些书籍百分之七十以上内容。(2分)

第二十七条每周写工作日记不少于四篇,每篇内容不少于五百字。每年至少写一篇论文,并争取在刊物上发表,也可以用工作总结代替论文。(2分)

第二十八条熟悉电脑操作,考取汽车驾照,熟悉驾驶技术。努力学好普通话和白话,鼓励学好外语。(2分)

第五章  日常其它规范

第二十九条不断强化安全意识,注重人身安全、财产安全、政治安全、法律安全。不断强化健康意识,遵循科学理性的生活方式。(2分)

第三十条牢固树立“时间是人生最大财富”的观念,珍惜时间,不虚度光阴。(2分)

第三十一条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同时鼓励表扬与自我表扬,积极为律师所的发展出谋划策。(2分)

第三十二条努力保持心态宁静、乐观和积极,减少浮躁、悲观和消极。(2分)

第三十三条诚实守信,不说假话,不做假事,言行一致。不嫉贤妒能,不背后搬弄是非。(2分)

第三十四条借用别人财物要及时归还,不能及时归还时要主动向对方解释,并取得谅解。(2分)

第三十五条注意节约和环保,爱惜财物,反对浪费。崇尚物质生活简单化,精神生活高雅化。(2分)

第三十六条每天体育锻炼时间不少于半小时。按时休息,保证充足睡眠;按时就餐,不暴饮暴食和偏食挑食。(1分)

第三十七条不酗酒,不抽烟,拒绝黄赌毒,洁身自好,逐渐戒除一切不良习惯和不良嗜好。(1分)

第三十八条电脑只能用于工作、学习和必要的娱乐,不能上网成瘾,以免玩物丧志。(1分)

第三十九条尽量争取每天做一件自己不想做但对自己有利的事情,如洗碗、扫地等。(1分)

第四十条敬老尊贤,扶老携幼,同情弱者,孝顺父母,善待家人,友爱同事。提倡见义勇为,但要讲究方法,注意效果。(2分)

第四十一条适当结交各界朋友。但要亲君子,远小人,以工作为重,树立良好社会形象。(2分)

第四十二条鼓励加入中国共产党或各民主党派,鼓励加入各种人民团体和社会团体,积极承担社会责任。(2分)

第四十三条热心公益事业和慈善事业,并努力付诸行动。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积极为国家和社会的公共事务特别是民主法治建设建言献策。(2分)

第六章  考核评价制度

第四十四条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星期对照规范自评和互评一次,并由律师所最后确定分数。应聘和试用人员必须达到80分以上,新律师人员70分以上,执业三年以上律师以自我约束为主。

第四十五条律师所有权对律师人员遵守上述规范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凡未达标者必须在短期内改进。否则,本所有权将其辞退或者动员其自动辞职,应聘人员不达标者不予录用。考核结果作为评比、晋级和提拔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四十六条本所其他员工参照本规范执行,但只考核对其适合的条款,以60分为达标。

第七章   

第四十七条本规范中律师人员是指执业律师、实习律师和律师助理。

第四十八条本规范经全所员工表决通过后,自公布之日起试行,试行期间进一步修改完善,三个月后正式执行。

公布日期:二00九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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